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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03-09-27   来源:机械工程学院   点击量:

教学档案是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献材料。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并逐年积累教学资料和教学档案。为学院工作及时准确地提供所需要的资料、数据,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教学档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

1、 教学档案分为院、系、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为二级管理,教研室与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 各部门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教务处应配备一名专职档案人员承担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由教务干事兼管,教研室与实验室档案管理由主任或副主任兼管。专兼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并按期向学院档案室移交档案。

二、档案工作范围

1、 档案工作包括有关教学的各类档案及相关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装订、保管。

2、 各部门负责的归档范围如下:

教务处归档范围:

(1)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和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 综合性教学文件材料:本部门产生及制定的各种教学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理和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 教学、教材等方面的材料:教学计划、方案、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村征订申请表、征订材料,教材帐、卡、清单,教材建设材料,各系课程的试题库、试卷库等。

(4) 学籍管理方面的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5) 教学过程监控材料:教学过级件、教学信息反馈材料及分析、总结材料,教学检查资料,教学座谈会记录,教学纪律,教学调度方面的材料等。

(6) 教育研究方面的材料:有关教学质量、教学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调查表等材料。教育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材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7) 实践教学方面的材料:实验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包括基础训练、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专业训练、毕业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校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合同、评估、设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8) 教学设备管理及维护方面的材料:设备购置计划、批复、合同、论证材料、设备帐目、清单、卡片,报废计划、帐目、清单,大型精密仪器及大中小型计算机档案,设备维护计划、帐目,有关设备管理等方面的总结和统计报表等。

(9) 教学、教学设备经费方面的材料;经费预算、决算、计划执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统计报表、总结等。

系归档范围

(1) 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 本系(部)产生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 可参照校级管理项目分类归档。

教研室归档范围

(1) 上级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 教研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教学计划、方案、大纲;教学改革方案;教学与实验授课计划、教案、试题库、试卷库;有关实践教学(包括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计划、大纲、讲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自编教材;教研活动记录;有关教学的各种计划、经验总结、考核、质量分析、情况调查及统计表等。

实验室归档范围

(1) 上级与本实验室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 实验室产生的各类教学材料:实验教学计划、课表、教学或实验大纲、教材或实验指导书、实验卡片、实验报告;设备运行记录、维修记录;实验室建设规划、实验日志;有关实验教学的各种考核、质量分析、总结、统计报表等。

3、 归档时间:按学年度归档在次年6月底前归档,按年度归档的档案在次学年寒假以前归档。

三、档案管理

1、 档案的分类、编号、装订、保管期限按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执行,分为永久、长期(15年以上至30年)、短期(15年以下)三种。

2、 档案的查阅、摘录、复制等要按制度执行,应办理借阅手续。

3、 专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档案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4、 要尽快实现教学档案的计算机规范化管理。

四、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二000年九月二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