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院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08/12    浏览次数:

湖南工业职院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

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根据省委教育厅、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印发[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1]35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湖南工业职院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和工作目标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专项检查与整体推动《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配套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全面推进《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并以此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以下: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此次专项检查对象包括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学院各部门正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二)检查内容

 1.各党总支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特别是治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方面问题的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5)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规定遵守了“八个严禁”、“52个不准”,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及时进行了纠正整改以及是否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进行了对照检查。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如实、全面地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了规定事项。

三、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廖洪元

    副组长:刘建湘 李玲

    成员:龙承海    王柏林    刘继平    钟晓林   周立华  董建国   张志勇

          刘  琼    周梦顺    陈  方    卢文涛   成  涛  刘岳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纪委,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李玲任办公室主任。

四、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上旬)

    传达省纪委关于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下旬)

    1、学院党委以及各党总支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开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2、各党总支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学院各部门正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100%,各党总支主要负责人对自查情况负责。

    3、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24日前报送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送省纪委;各党总支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学院各部门正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统一于8月20日前报送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整改阶段(9-10月中旬)

    各党总支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组织力量对本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制定有针对性地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抽查的方式对院内各党总支开展《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进行。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各党总支要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8日前向学院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党总支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建章立制阶段(截止10月底)

    各党总支要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方面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同时,对不适应的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或废止。

五、工作要求

    《廉政准则》对于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意义重大。此次专项检查是中央推动《廉政准则》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党总支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其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党总支书记亲自部署,各总支委员具体安排,精心谋划,深入研究,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院纪委要具体负责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认真研究文件规定,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各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严格要求,不走过场。各党总支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督查整改,从严要求,防止走过场。院纪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发现和纠正问题。学院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到专项检查中去,对照准则做好自我检查,增强遵守《廉政准则》的意识,做学习、落实《廉政准则》的表率。对专项检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要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对自查自纠不深刻,零问题、零案件,举报投诉较多的单位和部门要进行重点核查;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发挥警示作用,推动专项检查工作深入开展。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讲求工作实效,按规定要求及时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报送相关材料。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总支要全方位地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廉政准则》和本次专项检查,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以及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从而主动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为《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认真总结,深化成效。各党总支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

         湖南工业职院《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1、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2、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3、省管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报告撰写要求

 

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XX纪委:

……

XXX单位(党总支)

年  月  日

附件2:个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关于《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报告

 XX纪委:

……

XX单位XX职务XXX(姓名)

年  月  日

 

附件3: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个人自查报告撰写要求

    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重点报告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政治纪律、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的情况。自查报告内容要具体翔实,体现岗位特点,重点是个人的情况而不是班子的,是“廉政”而不是“履职”,是如何“做”而不是如何“抓”。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自查,并写出报告。

一、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任现职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包括是否有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等,此项为“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自查内容);是否有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规划调整等);是否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情况(在矿山、投资开发项目、餐饮、娱乐场所中投资入股或占干股,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利用职权委托理财和利用内幕信息谋取私利等);本人任现职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本人及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操办或参与操办的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等);任现职以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处理的情况(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收受的数额及上交、退还情况等)。

二、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本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包括相对固定使用车辆台数、车型、价格、排气量、购买时间及更换情况;是否使用军车号牌等);本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包括房间数量及使用面积等);任现职以来因公出国(境)情况(包括次数、时间、事由、组团单位及费用开支情况等)。

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配偶、子女的工作或从业情况(包括工作或从业单位,任职、提拔情况,是否移居国境外等);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因私出国境情况(包括证照的取得时间、有效期限及保管处所情况;因私出国境的次数及事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