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11/06    浏览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院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能,经第二届院纪委第二次全会讨论,并报请院党委批准,现正式印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党委遵照执行。

 

附件一: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工作规程

附件二: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一览表

 

 

                                                 中共工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

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充分发挥院纪委委员的作用,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强化院纪委委员对全院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经院纪委全会讨论通过,现对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的有关工作内容做如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

(一)院纪委委员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院纪委督促联系单位贯彻落实上级机关与学院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

2、与联系单位的党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相关工作制度的情况,特别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民主决策、科学管理的情况。

3、配合院纪委,指导和督促联系单位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调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

4、参与和指导联系单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

5、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和查找各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隐患,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途径。

(二)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

1、各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工作要求,在做好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配合院纪委委员开展相关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院纪委委员的指导和监督。

3、与联系本单位的院纪委委员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通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变化的情况。

4、凡涉及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层领导干部考核、领导班子换届,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等重要活动或会议时,应主动邀请院纪委委员参加,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文件送院纪委委员。

5、每学期末,应以适当方式向联系本单位的院纪委委员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二、工作方式和要求

1、联系单位邀请院纪委委员参加本单位的活动或会议,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予以通知。

2、院纪委委员应确保每学期至少参加自己所联系单位的一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会议或活动。

3、院纪委委员每学期应到一至两个联系单位进行工作调研,事先应通知拟去单位并提供调研提纲。

4、在每学期末召开的院纪委全会上,院纪委委员应将本学期开展工作的情况和所了解到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以进一步增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附: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一览表

                           院纪委委员分工联系单位一览表

                                     (2009年9月调整)

委员姓名

联系单位

卢文涛

组人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科技处、经管系

周梦顺

招生就业处、保卫处、体育部、思政部、后勤处

刘岳兰

财务处、工业中心、电气系、艺术系、学生处

 

周立华

教务处、成教处、图书馆、商贸旅游系、科技处、机械系

 

   李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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