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系(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院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2日- 4日,共3天。其中,4月2-3日为周末公休日,4月4日为清明节(法定假日)。
假期按学院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请各值班同志认真履职;同时请各部门安排好假期部门值班,做好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院党政办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