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充分利用社会上优质汽车公司资源,保证租赁车辆保险齐全、车况良好、司乘人员证照完备、身体健康,确保交通及人身安全,学校决定自2018年7月10日起规范租赁车辆管理。
学校于2018年5月1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与湖南都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公务用车社会化租赁服务合同。各部门、二级学院因工作需要须填写车辆租赁审批单,由用车部门、二级学院领导审批(湖南省以内长沙市以外报联系校领导审批,湖南省以外报校长审批),交湖南都城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执行公务用车事宜。车辆使用费从部门经费中列支。相关租车联系电话、价格及租用审批表等已上传党政办网站,请各部门、学院及时下载。
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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